2025苏0214破6号江苏中鸿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苏0214破6号江苏中鸿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院根据安徽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 23日裁定受理江苏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无锡华 (略) 为管理人。江苏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2日前向管理人( (略) (略) 汇融商务广场C栋6号楼1510室;邮政编码:(略);联系人:陈一兵、(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财产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 (略)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 (略) 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jpg 下载
,江苏

本院根据安徽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 23日裁定受理江苏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无锡华 (略) 为管理人。江苏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月2日前向管理人( (略) (略) 汇融商务广场C栋6号楼1510室;邮政编码:(略);联系人:陈一兵、(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财产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 (略)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 (略) 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jpg 下载
,江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