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及隔油池招标公告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及隔油池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及隔油池】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W-2017-6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及隔油池】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穗莞深城际轨道东莞厦边至深圳机场段站房工程及相关区间工程。
3.2工程地点:
长安厦边站: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
长安金沙站: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
海上田园站:广东省深圳市沙井镇松福大道。
和平站: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福路。
深圳机场北站:规划深圳机场北站站前广场下方。
深圳机场站:深圳机场的站前广场西侧规划道路。
3.3招标内容:详见公开招标公告附表1。
3.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公开发布。
6.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6.1 本次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6.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6】日~【2018】年【1】月【1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7.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7.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 递交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
8.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14楼会议室】。
8.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5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0.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1.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海纳国际酒店5层】
联系人:【龙学亮】
电 话:【189*****168】
【2018】年【1】月【6】日
附表1: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 售价(元) | 招标人 名称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HFC-01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经理部 | 洪梅站 | |
2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洪梅站 | ||||
3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1 | 洪梅站 | ||||
4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沙田站 | ||||
5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沙田站 | ||||
6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1 | 沙田站 | ||||
7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长安厦边站 | ||||
8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长安厦边站 | ||||
9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1 | 长安厦边站 | ||||
10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长安金沙站 | ||||
11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长安金沙站 | ||||
12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1 | 长安金沙站 | ||||
13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海上田园站 | ||||
14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海上田园站 | ||||
15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1 | 海上田园站 | ||||
16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8^#′-25 | 座 | 1 | 和平站 | ||||
17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 | 2^#′-4 | 座 | 1 | 和平站 | ||||
18 | 玻璃钢隔油池 | QK-GYBIIC–B-1.60 | 座 | 2 | 和平站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招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 名称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11标项目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及隔油池 |
招标编号 | CRUCG-02W-2017-694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HFC-01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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