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10KV电力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10KV电力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10KV电力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10KV电力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AHJY-2023-013 | |||||||||||||||||||||
建设单位 |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位于现有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内,即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道村长石公路南侧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设计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折扣系数0.6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1)现有厂内变配电系统现状:现有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外线电源为两路10kV线路、一用一备。现有净水厂10kV配电系统位于四厂高压配电室内,10kV系统主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正常运行时两路进线一工作、一备用、母联断路器分闸运行。变电所10kV侧系统采用KYN28A型中置式开关柜。现有四水厂净化间内共有两台1000kVA变压器,一用一备;五水厂净化间内共有两台800kVA变压器,一用一备;五厂污泥脱水间内共有两台1000 kVA变压器,一用一备。现有净水厂高压配电室房间已经没有位置为本期工程配电增加柜体,又考虑到原有水厂工段不宜大规模停电;故本厂新建总变电站一座,且新引入两路10kV外线电源,满足本厂最终规模用电需要。新建总变高压配电室10kV配电柜的主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分段,正常运行时两路进线一路工作、一路备用、母联断路器分闸运行;负责全厂10kV配电,且为厂内原有高压配电室提供两路10kV电源。 (2)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本工程生产设备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新引入两路10kV外线电源线路,一用一备,每路电源均应满足本厂最终规模用电需要。 (3)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具体设计内容如下:1)、两路10kV外线电源线路;2)、厂内新建10kV总变电站设计;3)、厂内高压供配电系统及各分变电站设计。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审图合格 | 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下发后30天内完成并递交成果文件 | 折扣系数0.58 | |||||||||||||||||||
第二名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审图合格 | 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下发后30天内完成并递交成果文件 | 折扣系数0.59 | |||||||||||||||||||
第三名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审图合格 | 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下发后30天内完成并递交成果文件 | 折扣系数0.6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电力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电力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电力工程 | |||||||||||||||||||||
评委5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电气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子齐 | 联系电话 | 04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毅 | 联系电话 | 0431-********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彭艳红 | 联系电话 | 043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强电外网工程总承包合同 | 党建综合楼配电室改造工程 | 西拉木伦校供电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 ||||||||||||||||||||
2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人民医院电力系统改造深化设计项目 | 净月水电所电源增改工程 | 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乙十四路(甲一路-日新路)、乙十七路(甲一路-甲六路)、重庆街(兴岭路-富岭路)10KV大电引入工程 | ||||||||||||||||||||
3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阜水三条线路改造设计项目 | 国网吉林电力-2021年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机房环境建设项目 | 国网吉林电力-*****呼叫平台改造-软硬件购置项目初步设计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投产业园(西区)项目强电外网工程总承包合同 | 党建综合楼配电室改造工程 | 西拉木伦校供电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 ||||||||||||||||||||
2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人民医院电力系统改造深化设计项目 | 净月水电所电源增改工程 | 大岭汽车物流产业园区乙十四路(甲一路-日新路)、乙十七路(甲一路-甲六路)、重庆街(兴岭路-富岭路)10KV大电引入工程 | ||||||||||||||||||||
3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阜水三条线路改造设计项目 | 国网吉林电力-2021年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机房环境建设项目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业务系统改造提升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郭路 | 正高级工程师 | / | *******A043 | / | ||||||||||||||||||
2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魏明甫 | 高级工程师 | / | GC012*****312030 | / | ||||||||||||||||||
3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张洋 | 高级工程师 | / | 2022B*****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 | |||||||||||||||||||
2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中国投资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010-******** | |||||||||||||||||||
3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吉林省鑫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30 | ||||||||||||||||||||||
2 | 吉林省大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6.8 | ||||||||||||||||||||||
3 | 吉林省一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7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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