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五标段 | 项目编号 | HTZB2024-720 | |||||||||||||||||||
建设单位 | 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城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施工 | 建筑面积 | 2880.68平方米 | 投标最高限价 | ********.25元 | |||||||||||||||
开标日期 | 2024-12-03 09:30: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3】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五标段,包括朝阳区、南关区、经开区、二道区、宽城区、绿园区、一汽、高新等城区内八十一个小区管网改造,五十个小区内网的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 工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1元 | |||||||||||||||||
第二名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 工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78元 | |||||||||||||||||
第三名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 工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02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高黄龙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邹畅 | 联系电话 | 0431-********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人 | 刘嘉文 | 联系电话 | 043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市政供水设施配套工程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一标段 | 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三标段 | / | ||||||||||||||||||
3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2021年宁江区屯内道路硬化工程七标段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3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吕岩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杨春辉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 | |||||||||||||||||
3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王秋菊 | / | 一级建造师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 | |||||||||||||||||
3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广东省珠海市 | 0756-*******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润锦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 23.6 | ||||||||||||||||||||
2 | 吉林省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5 | ||||||||||||||||||||
3 | 枫港建设有限公司 | 17.5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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