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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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5 17:36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其他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信达(ZPH-2022)B代字062号

项目名称: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

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信息: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1(项)国内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 2022年0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青岛 (略)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方式:到代理机构报名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青岛 (略)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青岛 (略) 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2.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本公告中“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等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坝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5 17:25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5 17:36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其他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信达(ZPH-2022)B代字062号

项目名称: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

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信息: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1(项)国内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 2022年0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青岛 (略)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方式:到代理机构报名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青岛 (略)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青岛 (略) 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2.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本公告中“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等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坝坪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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