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 17:5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创名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李 * |
项目概况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MJ-政ZZ[2023]0902
项目名称: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
1 |
| 27万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2)其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取费标准(即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计取,不足3000元按 3000元计取。由采购人支付。2.1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不接受多次质疑。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若遇地方政策于此条款冲突,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中创名建 (略) 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创名建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联系方式:小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 17:5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创名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李 * |
项目概况
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MJ-政ZZ[2023]0902
项目名称:芦溪镇人民政府废果清运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
1 |
| 27万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2)其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2021]32号文取费标准(即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计取,不足3000元按 3000元计取。由采购人支付。2.1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供应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不接受多次质疑。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若遇地方政策于此条款冲突,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委托中创名建 (略) 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创名建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文昌路258号
联系方式:小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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