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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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日 16:40

(略) 秭 (略)

关于选任宜昌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申请人宜昌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于**日立案后, (略) (略) 批准,于同年11月18 (略) 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宜昌 (略) 于**日成立,住所地为秭归县茅坪镇屈原东路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2J,法定代表人为操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以自有资金对商业、工业投资;矿产品、钢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的原则上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

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

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拟委派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最近3年内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或者为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财务专项服务的经历。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申请书(申报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及申 (略) 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略) 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 (略) 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业绩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书面承诺本案债务人无法提供管理人办公场所时可自行提供场所;

6.申报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情况;

7.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8.申报机构拟参与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并承诺取得报酬后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破产援助资金、本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时自愿放弃管理人报酬;

9.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10.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 (略) 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日17:30。

五、选任方式

1.本案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前三名的申报机构进入随机摇号(若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

3.本院将 (略) 诉讼资产网公告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应委派拟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派出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 (略) 通知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随机摇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剩余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第一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余下的一家申报机构为本案第二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选任申报:秭 (略) 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办公室袁文先,电话 0717-*

管理人选任监督:秭 (略) 督察室鲁华强,电话0717-*

案件基本情况咨询:秭 (略) 民事审判庭向丰军,电话0717-*

秭 (略)

**日

,湖北,秭归县,宜昌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日 16:40

(略) 秭 (略)

关于选任宜昌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申请人宜昌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于**日立案后, (略) (略) 批准,于同年11月18 (略) 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宜昌 (略) 于**日成立,住所地为秭归县茅坪镇屈原东路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2J,法定代表人为操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以自有资金对商业、工业投资;矿产品、钢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的原则上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

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

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拟委派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最近3年内有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或者为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财务专项服务的经历。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申请书(申报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及申 (略) 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略) 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 (略) 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业绩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书面承诺本案债务人无法提供管理人办公场所时可自行提供场所;

6.申报机构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情况;

7.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8.申报机构拟参与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并承诺取得报酬后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破产援助资金、本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时自愿放弃管理人报酬;

9.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10.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 (略) 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日17:30。

五、选任方式

1.本案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前三名的申报机构进入随机摇号(若申报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

3.本院将 (略) 诉讼资产网公告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应委派拟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派出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 (略) 通知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随机摇号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剩余的申报机构中摇号随机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第一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余下的一家申报机构为本案第二顺位备选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管理人选任申报:秭 (略) 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办公室袁文先,电话 0717-*

管理人选任监督:秭 (略) 督察室鲁华强,电话0717-*

案件基本情况咨询:秭 (略) 民事审判庭向丰军,电话0717-*

秭 (略)

**日

,湖北,秭归县,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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