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2024年度肇庆市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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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2024年度肇庆市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16号)、《 (略) 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函〔2017〕9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5〕14号)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

  二、项目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内容

  (一) (略) 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拟定现场鉴定评审计划并落实现场鉴定评审人员;

  (二)组 (略) 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三)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对申请单位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四、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具备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供应商申报材料

  (一)《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固定办公场所房产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四)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证明[1.申报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理工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具备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2.申报供应商至少聘任10名鉴定评审人员,且确保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参与;3.申报供应商聘请的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任期不得少于1年,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或机构兼职(提供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聘任合同复印件);4.鉴定评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的复印件];

  备注:鉴定评审人员需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且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官网(http://**)”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可查询到其《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处于有效期内,且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五)申报项目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七)安全生产责任声明书(申报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由于其责任造成的第三人或其工作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经济纠纷等责任);

  (八)鉴定评审质量管理手册;

  (九)建立人员管理、工作程序和指南、文档管理等制度;

  (十)2020 年1 月1 日至今(以鉴定评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略)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任务列表(列明:序号、被评审单位名称、评审项目名称、鉴定报告出具日期),并提供鉴定评审报告的相关页(需至少提供每份评审报告的结论页及明细表);

  (十一)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回退说明函[说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鉴定评审报告批准日期为准)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委托鉴定项目的评审项目报告回退情况(内容应包括:1.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回退率;2.受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项目所出具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总数;3.被退回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总数。并附上被退回评审报告申请单位的明细清单以及具体退回日期)]。

  (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备注:

  1、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申报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局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2、鉴定评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鉴定评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最高限价为1.68万元/家次,超过该限价的申报材料将被拒绝。鉴定评审费用由申报供应商在《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明确。

  六、申报资料递交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我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邮寄提交资料的以邮件签收日期为准,申报材料应于2023年5月30日下午17点3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申报材料的将被拒收。

七、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综合评分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8-*。


  附件:1.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wps

2.公开遴选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评标表.wps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16号)、《 (略) 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函〔2017〕9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5〕14号)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

  二、项目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内容

  (一) (略) 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拟定现场鉴定评审计划并落实现场鉴定评审人员;

  (二)组 (略) 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三)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对申请单位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四、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具备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供应商申报材料

  (一)《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固定办公场所房产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四)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证明[1.申报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理工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具备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2.申报供应商至少聘任10名鉴定评审人员,且确保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参与;3.申报供应商聘请的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任期不得少于1年,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或机构兼职(提供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聘任合同复印件);4.鉴定评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的复印件];

  备注:鉴定评审人员需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且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官网(http://**)”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可查询到其《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注册项目:CZP1)处于有效期内,且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五)申报项目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七)安全生产责任声明书(申报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由于其责任造成的第三人或其工作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经济纠纷等责任);

  (八)鉴定评审质量管理手册;

  (九)建立人员管理、工作程序和指南、文档管理等制度;

  (十)2020 年1 月1 日至今(以鉴定评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略)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任务列表(列明:序号、被评审单位名称、评审项目名称、鉴定报告出具日期),并提供鉴定评审报告的相关页(需至少提供每份评审报告的结论页及明细表);

  (十一)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回退说明函[说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鉴定评审报告批准日期为准)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委托鉴定项目的评审项目报告回退情况(内容应包括:1.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回退率;2.受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项目所出具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总数;3.被退回的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报告总数。并附上被退回评审报告申请单位的明细清单以及具体退回日期)]。

  (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备注:

  1、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申报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局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2、鉴定评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鉴定评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最高限价为1.68万元/家次,超过该限价的申报材料将被拒绝。鉴定评审费用由申报供应商在《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明确。

  六、申报资料递交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我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邮寄提交资料的以邮件签收日期为准,申报材料应于2023年5月30日下午17点3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申报材料的将被拒收。

七、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综合评分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8-*。


  附件:1.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wps

2.公开遴选2023-202 (略) 气瓶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评标表.wps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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