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2025年度肇庆市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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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2025年度肇庆市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16号)、《 (略) 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函〔2017〕9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5〕14号)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

  二、项目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三、项目预算

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不超过10000元/家次(每家次人民币*万元整),总价不超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服务内容

(一)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拟定现场鉴定评审计划并落实现场鉴定评审人员;

(二)组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三)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对申请单位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四)2024年7月—2025年12月, (略) 预计需委托鉴定评审机构评审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12家,每家次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费用最高限价为10000元/家次。如项目期间对少于12家次单位进行鉴定评审,按每家次的鉴定评审费用乘以实际鉴定评审单位的家数支付评审费用;对多于12家次单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的,超出的单位仍由获选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但不额外支付鉴定评审费用,仍按12家次的鉴定评审费用进行支付。

  五、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具备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供应商申报材料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证明,包括:

1. 申报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理工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具备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

2. 申报供应商有10名以上考核合格的鉴定评审人员,且确保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参与;

3. 申报供应商聘请的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任期不得少于1年,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或机构兼职(提供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聘任合同复印件);

4. 申报供应商需提供鉴定评审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气瓶鉴定评审人员具备注册项目CZP1,移动式压力容器鉴定评审人员具备注册项目CZP2,下同)的复印件,且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官网(http://**)”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可查询到其《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处于有效期内,且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四)申报项目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六)安全生产责任声明书(申报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由于其责任造成的第三人或其工作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经济纠纷等责任);

(七)鉴定评审质量管理手册;

(八)建立人员管理、工作程序和指南、文档管理等制度;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申报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局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鉴定评审费用按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与总鉴定评审费用方式报价。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鉴定评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最高限价为10000元/家次。在每家次评审费的基础上按鉴定评审12家计算总鉴定评审费用(总鉴定评审费用=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12)。鉴定评审费用由申报供应商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明确。

  七、申报资料递交

申报供应商请于**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我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邮寄提交资料的以邮件签收日期为准,申报材料应于**日下午17点3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申报材料的将被拒收。

  八、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综合评分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肇聪,联系电话:0758-*。

地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附件:

1.附件1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wps

2.附件2 公开遴选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评标表.wps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16号)、《 (略) 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发改价格函〔2017〕9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5〕14号)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公开遴选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服务。

  二、项目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三、项目预算

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不超过10000元/家次(每家次人民币*万元整),总价不超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四、服务内容

(一)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拟定现场鉴定评审计划并落实现场鉴定评审人员;

(二)组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三)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对申请单位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四)2024年7月—2025年12月, (略) 预计需委托鉴定评审机构评审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12家,每家次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费用最高限价为10000元/家次。如项目期间对少于12家次单位进行鉴定评审,按每家次的鉴定评审费用乘以实际鉴定评审单位的家数支付评审费用;对多于12家次单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的,超出的单位仍由获选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但不额外支付鉴定评审费用,仍按12家次的鉴定评审费用进行支付。

  五、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具备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供应商申报材料

(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能力证明,包括:

1. 申报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理工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具备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简历);

2. 申报供应商有10名以上考核合格的鉴定评审人员,且确保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参与;

3. 申报供应商聘请的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任期不得少于1年,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或机构兼职(提供所聘任的鉴定评审人员聘任合同复印件);

4. 申报供应商需提供鉴定评审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气瓶鉴定评审人员具备注册项目CZP1,移动式压力容器鉴定评审人员具备注册项目CZP2,下同)的复印件,且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官网(http://**)”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可查询到其《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注册信息卡》处于有效期内,且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四)申报项目前1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六)安全生产责任声明书(申报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期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由于其责任造成的第三人或其工作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经济纠纷等责任);

(七)鉴定评审质量管理手册;

(八)建立人员管理、工作程序和指南、文档管理等制度;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申报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局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鉴定评审费用按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与总鉴定评审费用方式报价。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鉴定评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最高限价为10000元/家次。在每家次评审费的基础上按鉴定评审12家计算总鉴定评审费用(总鉴定评审费用=每家次鉴定评审费用×12)。鉴定评审费用由申报供应商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明确。

  七、申报资料递交

申报供应商请于**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我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邮寄提交资料的以邮件签收日期为准,申报材料应于**日下午17点3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申报材料的将被拒收。

  八、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符合性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综合评分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肇聪,联系电话:0758-*。

地址: (略) 端州区二塔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201室。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日



附件:

1.附件1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wps

2.附件2 公开遴选2024—202 (略)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机构评标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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