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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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 (略) 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8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
最高限价:*.48
采购需求: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0-26至2023-11-01, 9:00 -12:00-14: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 (略) 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元(人民币)/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 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 (略) 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8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
最高限价:*.48
采购需求: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0-26至2023-11-01, 9:00 -12:00-14:0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 (略) 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下载文件”中下载正式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元(人民币)/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 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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