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6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
(1)本项目选定2位中标人。
(2)具体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执行,预计工业用合成盐酸的招标总量约为8000吨/年。
(3)其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240万元(单价限价30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厂家参加投标的,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类似产品名称;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类似产品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如若投标人没有上述运输证件,则须委托具有运输证件单位负责运输,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线上、线下备案,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6、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认证,检测结果需满足GB/T320-2006工业合成盐酸合格品标准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仟元整(¥450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4时30分前。
3.接收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4-3-6
2024-03-06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
(1)本项目选定2位中标人。
(2)具体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执行,预计工业用合成盐酸的招标总量约为8000吨/年。
(3)其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240万元(单价限价30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厂家参加投标的,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类似产品名称;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类似产品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如若投标人没有上述运输证件,则须委托具有运输证件单位负责运输,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线上、线下备案,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6、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认证,检测结果需满足GB/T320-2006工业合成盐酸合格品标准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仟元整(¥450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4时30分前。
3.接收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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