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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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法院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品目
采购单位 庐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6
预算金额 ¥1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婉雪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庐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庐江县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庐 (略)

项目名称: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院法律文书及公文资料邮政特快专递及对当事人电子送达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 (略) 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三) (略) 高院《 (略) 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略) 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的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略) 境内设立唯一全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 (略) (略)

地址: (略) 长江中路1 (略) 邮政大楼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建文

联系地址: (略) 庐江县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徐杨丽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

联系电话:6353 217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婉雪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品目
采购单位 庐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6
预算金额 ¥1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婉雪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庐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庐江县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庐 (略)

项目名称: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庐 (略) 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外包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院法律文书及公文资料邮政特快专递及对当事人电子送达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基于公务活动而制作的具有特定文体和格式并加盖了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 (略) 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三) (略) 高院《 (略) 法院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略) 司法送达一体化平台EMS功能,过程性的打印、封装全部由EMS驻点服务人员完成。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略) 境内设立唯一全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 (略) (略)

地址: (略) 长江中路1 (略) 邮政大楼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建文

联系地址: (略) 庐江县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徐杨丽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

联系电话:6353 217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婉雪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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