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旗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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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旗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 (略) “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在2020年旗本级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内蒙 (略) 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相关规定重新梳理权责清单,调整保留6353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土默特左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力。旗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制定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配套实施措施,并动态落实到线上线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

二、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手段,坚持放权赋能与强化监管相结合, (略) 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法律、法规等明确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监管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 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针对下放(执法重心下移)的事项,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定行业政策、实施标准等制度规范,同时在业务系统授权、数据互通共享等方面为承接部门提供支撑保障。要逐项明确下放(执法重心下移)事项的承接主体,主动对接下放部门,指导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三、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权责清单公布实施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旗各部门要将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相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要在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不同层级、 (略) 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确保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包含具体环节分配和流程图)、申请材料(包含材料名称、形式、份数和空表样表)、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包含结果名称和结果样本)、业务办理项拆分标准、法定中介服务等重点要素内 (略) 范围内保持统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私设门槛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四、抓实抓细运行监督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旗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 (略) 、 (略) 、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以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五、动态调整情况

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共依法明确权责事项6353项。其中行政许可286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裁决8项、其它行政权力149项、行政监督检查608项、 (略) 罚492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措施178项、行政强制执行40项。


附件:土默特左旗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3年版)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 (略) “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在2020年旗本级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内蒙 (略) 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相关规定重新梳理权责清单,调整保留6353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土默特左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力。旗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制定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配套实施措施,并动态落实到线上线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

二、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手段,坚持放权赋能与强化监管相结合, (略) 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法律、法规等明确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监管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 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针对下放(执法重心下移)的事项,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定行业政策、实施标准等制度规范,同时在业务系统授权、数据互通共享等方面为承接部门提供支撑保障。要逐项明确下放(执法重心下移)事项的承接主体,主动对接下放部门,指导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三、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权责清单公布实施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旗各部门要将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相衔接,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要在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不同层级、 (略) 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确保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包含具体环节分配和流程图)、申请材料(包含材料名称、形式、份数和空表样表)、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包含结果名称和结果样本)、业务办理项拆分标准、法定中介服务等重点要素内 (略) 范围内保持统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私设门槛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四、抓实抓细运行监督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旗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 (略) 、 (略) 、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以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五、动态调整情况

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共依法明确权责事项6353项。其中行政许可286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裁决8项、其它行政权力149项、行政监督检查608项、 (略) 罚492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措施178项、行政强制执行40项。


附件:土默特左旗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3年版)


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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