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组织第一次询价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已流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BDB-F3001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 | (略)元 | 食堂劳务派遣 | (略) (略)方指定地点 | 1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与军队单位无合同或其他纠纷未终结。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须具有依法获取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七、反馈渠道
1.请在2024年11月2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③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需求修改建议函。(第一次询价报名企业可不附①~④材料)
以上5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63.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表达不清晰或容易造成竞争不充分、中标后存在履约风险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箱:*@*63.com
地址: (略)
(略) 址下载附件我部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组织第一次询价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已流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BDB-F3001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 | (略)元 | 食堂劳务派遣 | (略) (略)方指定地点 | 1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与军队单位无合同或其他纠纷未终结。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须具有依法获取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七、反馈渠道
1.请在2024年11月2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③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需求修改建议函。(第一次询价报名企业可不附①~④材料)
以上5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63.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表达不清晰或容易造成竞争不充分、中标后存在履约风险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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