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粪肥、沼液配送施用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 号)、《天台县 (略) 天 (略)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天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农业〔2023〕103号)等文件要求,经过第三方审核,乡镇和业务部门抽查,现对项目实施主体天台 (略) 、天台县 (略) 和天台县 (略) 补助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范锴萍,联系电话:0576-(略)。
天台县 (略)
2024年12月20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 号)、《天台县 (略) 天 (略)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天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农业〔2023〕103号)等文件要求,经过第三方审核,乡镇和业务部门抽查,现对项目实施主体天台 (略) 、天台县 (略) 和天台县 (略) 补助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范锴萍,联系电话:0576-(略)。
天台县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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