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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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略)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 (略)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3〕7号)有关要求, (略)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

经评估,《 (略) 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试行)》(自然规〔2022〕495号)有效期延长两年。 (略) (略)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继续遵照执行。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8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略)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 (略)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3〕7号)有关要求, (略)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评估。

经评估,《 (略) 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试行)》(自然规〔2022〕495号)有效期延长两年。 (略) (略) 、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继续遵照执行。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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