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5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12-25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 (略) 委和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市委和政府始终把党的领导和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略) 委 (略) 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和政府举办两期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略) 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线上培训74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党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略) 、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制定了差异化的 (略) 考核评价指标, (略) 委年度督查计划,市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实地督导、现场办公,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依法履行政府机构职能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长效机制。建立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清单15项,市本级111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清理证明事项35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蒙速办·四办”工作,5958项涉企便民事项实现“掌上可办”,“蒙速办”APP注册率、访问量排名全区第一;进驻政务服务平台事项7.7万项, (略) 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公布118件惠企便民“一件事”,累计办理15.4万余件。完成130项“证照分离”涉改事项, (略) 场主体18230户。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市县两级“一窗受理”率分别达到100%和70%。136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容缺受理。 (略) 市近百个区县对接工作,实现18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全市通办”,10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好差评”评价量突破百万次,好评率为99.99%。整合57条非紧急政务热线,统一到12345热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联合抽查60批次,组织内部检查360批次,分别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1222条和3834条。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司法行政机关推出8大类50项“菜单式”便企法律服务项目,开展法治体检45次,调解涉企纠纷1013件。审判机关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832件、知识产权案件99件。公安机关筛查出近5年在办在侦涉企案件217起并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检查直销企业36家,责令整改15家、约谈6家。审查增量政策措施60件,办理“蒙企通”转交案件14件,实施减税退税23.6亿元,清偿民营企业账款1.08亿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修订了《 (略) 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了立法工作规程,修订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及反馈机制办法。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清理工作, (略) 政府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请示326件,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43件,修订8件。坚持依法决策,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348名,建立了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首批在12个司法所开展了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制定了《 (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公安部门接受其他行政部门移送案件87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476个部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实现对执法行为实时、全程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完成308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公布961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和重点领域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33起,下降49.3%,死亡人数减少15人,下降34.9%,未发生因灾亡人事件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六)依法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679件,成功调解6393件,调解成功率95.7%。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立案43件,结案36件,涉案标的8200余万元。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审理行政应诉案件1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工作站107个、工作室1488个, (略) 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七)科学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46件,处置问题线索1348件,立案4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5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完成审计(调查)项目61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803.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9条,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706.29万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案卷评查,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员1126名。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作用,纠错率为15.5%。持续加强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 (略)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高效使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全市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线上流转总数571件,线上流转率94%。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69家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170个,1083家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率达到100%,大数据服 (略) 直24家单位4200万条数据。集宁区被列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试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市已汇聚监管对象数据*个,监管行为数据42492条,执法人员信息6440名。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件737件。
(九)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围绕普法重点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广泛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法治短视频1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海报1万余张,悬挂横幅7千余条,组织观看《民法典》网络直播近8万人次,参加网络普法竞答3万余人次;80%的乡镇(街道)和77%的嘎查村(社区)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任务,歌曲《法治乌兰牧骑》获得全区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一等奖;扎实开展国家、自治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培育“法律明白人”2784人,学法用法示范户704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 (略) 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各地区各部门各项工作都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 (略) 区全部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落实还需加强;个别单位的执法行为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的问题;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对照短板和弱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022年, (略) 委和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市委和政府始终把党的领导和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略) 委 (略) 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和政府举办两期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略) 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线上培训74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党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略) 、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制定了差异化的 (略) 考核评价指标, (略) 委年度督查计划,市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实地督导、现场办公,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依法履行政府机构职能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长效机制。建立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清单15项,市本级111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清理证明事项35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蒙速办·四办”工作,5958项涉企便民事项实现“掌上可办”,“蒙速办”APP注册率、访问量排名全区第一;进驻政务服务平台事项7.7万项, (略) 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公布118件惠企便民“一件事”,累计办理15.4万余件。完成130项“证照分离”涉改事项, (略) 场主体18230户。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市县两级“一窗受理”率分别达到100%和70%。136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容缺受理。 (略) 市近百个区县对接工作,实现18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全市通办”,10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好差评”评价量突破百万次,好评率为99.99%。整合57条非紧急政务热线,统一到12345热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联合抽查60批次,组织内部检查360批次,分别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1222条和3834条。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司法行政机关推出8大类50项“菜单式”便企法律服务项目,开展法治体检45次,调解涉企纠纷1013件。审判机关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832件、知识产权案件99件。公安机关筛查出近5年在办在侦涉企案件217起并重点督办。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检查直销企业36家,责令整改15家、约谈6家。审查增量政策措施60件,办理“蒙企通”转交案件14件,实施减税退税23.6亿元,清偿民营企业账款1.08亿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修订了《 (略) 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 (略) 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了立法工作规程,修订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及反馈机制办法。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清理工作, (略) 政府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请示326件,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43件,修订8件。坚持依法决策,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348名,建立了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首批在12个司法所开展了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制定了《 (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公安部门接受其他行政部门移送案件87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476个部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实现对执法行为实时、全程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实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完成308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公布961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制定了“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和重点领域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33起,下降49.3%,死亡人数减少15人,下降34.9%,未发生因灾亡人事件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六)依法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679件,成功调解6393件,调解成功率95.7%。乌兰察布仲裁委员会立案43件,结案36件,涉案标的8200余万元。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审理行政应诉案件1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工作站107个、工作室1488个, (略) 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七)科学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46件,处置问题线索1348件,立案4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5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完成审计(调查)项目61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803.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9条,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706.29万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案卷评查,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员1126名。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作用,纠错率为15.5%。持续加强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 (略)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高效使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全市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线上流转总数571件,线上流转率94%。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69家单位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170个,1083家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率达到100%,大数据服 (略) 直24家单位4200万条数据。集宁区被列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试点。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市已汇聚监管对象数据*个,监管行为数据42492条,执法人员信息6440名。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件737件。
(九)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围绕普法重点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广泛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法治短视频1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海报1万余张,悬挂横幅7千余条,组织观看《民法典》网络直播近8万人次,参加网络普法竞答3万余人次;80%的乡镇(街道)和77%的嘎查村(社区)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任务,歌曲《法治乌兰牧骑》获得全区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一等奖;扎实开展国家、自治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培育“法律明白人”2784人,学法用法示范户704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 (略) 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各地区各部门各项工作都纳入了法治化轨道。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 (略) 区全部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落实还需加强;个别单位的执法行为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的问题;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对照短板和弱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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