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4〕6号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根据决策事项特点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按照《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决策过程档案资料实行一事一卷或专题管理,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四、《临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临政办字〔2024〕6号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根据决策事项特点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按照《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决策过程档案资料实行一事一卷或专题管理,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四、《临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临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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