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电建(禄丰) (略) :
你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向省水利厅提出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310-*-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6月2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符合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云南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等规划,工程建成后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工程等别为一等大⑴型。
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上水 (略) 高峰乡花箐村花箐沟源头,总库容*立方米,主、副坝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均为2426米,坝顶宽度均为10米,最大坝高分别82米和53米,坝顶长度分别为346米和199米。输水系统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侧式进/出水口、引水闸门井、引水上平隧洞、引水调压室、引水压力管道等。下水 (略) 和元谋县交界的牛街河下游河段,总库容*立方米。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拦沙坝、泄水排沙洞、泄洪放空洞、进/出水口等。拦河坝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1971米,坝顶宽度10米,最大坝高117米;拦沙坝采用C20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976米,最大坝高29米,坝顶宽度6米,坝轴线长度140米;泄水排沙洞位于拦沙坝上游,由进水渠、进水塔、无压隧洞段、出口消力池、台阶式跌坎等组成,全长1687.86米;泄洪放空洞位于拦河坝上游专用库左岸,由进口段、有压隧洞段、检修及工作闸门井、无压引水道、涡室段、竖井、消能井、无压出水段等部分组成,全长约880米。
二、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上水库主副大坝、下水库拦河坝、拦沙坝、泄水建筑物、输水隧洞、地下厂房、开关站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截排水沟、拦砂坎等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上水库主副大坝、进/出水口,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含拦沙坝)、进/出水口、泄水排沙洞及出口明渠、泄洪放空洞,输水隧洞,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上水库初期导流建筑物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施工期坝体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水库拦沙坝初期导流建筑物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期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拦河坝初期导流建筑物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期坝体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
三、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工程上水库主、副坝等建筑物;下水库拦河坝、拦沙坝、泄水排沙洞、泄洪放空洞等建筑物;其他建筑物不涉及河道。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上水库所在花箐沟源头—牛街河汇口,总长约3.5千米;下水库拦沙坝库尾—龙川江汇口的牛街河河段,总长约5.1千米。
四、同意工程建成后不会对下游河道河势造成影响;工程不承担下游防洪任务,自身防洪调度时能够略微削减洪峰流量,不会加重下游防洪负担,对下游河段防洪有利;工程设计时已对受影响的梦天龙水库、大地村饮水设施、青龙村灌溉饮水工程3件设施功能进行恢复,不影响村民合法水事权益;工程建设时将 (略) 进行升级改造或改道重建,对区域防洪抢险具有正面影响的评价意见。
五、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电站业主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二)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电站业主应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在可能发生较大暴雨洪水时,提前向库区及下游沿岸地区进行水情预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电站业主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开挖边坡的加固等保护措施。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主要特性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主要特性表
中电建(禄丰) (略) :
你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向省水利厅提出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代码:2310-*-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6月2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符合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云南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等规划,工程建成后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工程等别为一等大⑴型。
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上水 (略) 高峰乡花箐村花箐沟源头,总库容*立方米,主、副坝均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均为2426米,坝顶宽度均为10米,最大坝高分别82米和53米,坝顶长度分别为346米和199米。输水系统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侧式进/出水口、引水闸门井、引水上平隧洞、引水调压室、引水压力管道等。下水 (略) 和元谋县交界的牛街河下游河段,总库容*立方米。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拦沙坝、泄水排沙洞、泄洪放空洞、进/出水口等。拦河坝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1971米,坝顶宽度10米,最大坝高117米;拦沙坝采用C20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976米,最大坝高29米,坝顶宽度6米,坝轴线长度140米;泄水排沙洞位于拦沙坝上游,由进水渠、进水塔、无压隧洞段、出口消力池、台阶式跌坎等组成,全长1687.86米;泄洪放空洞位于拦河坝上游专用库左岸,由进口段、有压隧洞段、检修及工作闸门井、无压引水道、涡室段、竖井、消能井、无压出水段等部分组成,全长约880米。
二、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上水库主副大坝、下水库拦河坝、拦沙坝、泄水建筑物、输水隧洞、地下厂房、开关站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截排水沟、拦砂坎等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上水库主副大坝、进/出水口,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含拦沙坝)、进/出水口、泄水排沙洞及出口明渠、泄洪放空洞,输水隧洞,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上水库初期导流建筑物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施工期坝体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水库拦沙坝初期导流建筑物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期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拦河坝初期导流建筑物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施工期坝体临时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
三、同意评价对象选择为工程上水库主、副坝等建筑物;下水库拦河坝、拦沙坝、泄水排沙洞、泄洪放空洞等建筑物;其他建筑物不涉及河道。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上水库所在花箐沟源头—牛街河汇口,总长约3.5千米;下水库拦沙坝库尾—龙川江汇口的牛街河河段,总长约5.1千米。
四、同意工程建成后不会对下游河道河势造成影响;工程不承担下游防洪任务,自身防洪调度时能够略微削减洪峰流量,不会加重下游防洪负担,对下游河段防洪有利;工程设计时已对受影响的梦天龙水库、大地村饮水设施、青龙村灌溉饮水工程3件设施功能进行恢复,不影响村民合法水事权益;工程建设时将 (略) 进行升级改造或改道重建,对区域防洪抢险具有正面影响的评价意见。
五、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电站业主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二)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电站业主应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在可能发生较大暴雨洪水时,提前向库区及下游沿岸地区进行水情预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电站业主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开挖边坡的加固等保护措施。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主要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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