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
2.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山城区石林镇新中源大道陶源一区13号楼1层东9门面房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来庆、孟宪莉、肖石岭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的标准计取;
收取金额:5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得分:100;最终报价:*元);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得分:88.21;最终报价:*元);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政 (略) (得分88.19;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6.83;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5.26;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2.80;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68.30;最终报价:*.99元)。
(略)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总部地址: (略) 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01
鹤壁地址: (略) 淇滨区柳江牧业306
联系人:刘瑞玲
联系电话:*
监 督 人:张先生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玲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
2.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山城区石林镇新中源大道陶源一区13号楼1层东9门面房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来庆、孟宪莉、肖石岭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的标准计取;
收取金额:5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得分:100;最终报价:*元);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得分:88.21;最终报价:*元);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政 (略) (得分88.19;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6.83;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5.26;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82.80;最终报价:*元);河南 (略) (得分:68.30;最终报价:*.99元)。
(略)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总部地址: (略) 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01
鹤壁地址: (略) 淇滨区柳江牧业306
联系人:刘瑞玲
联系电话:*
监 督 人:张先生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玲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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