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02
二、合同名称: 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0773-2241GNZSFWCS1587
四、项目名称: 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岱山县高亭镇蓬园路22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方): 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港码头16号辅楼1号1层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高亭城区非机动车搬离等项目
服务要求: 1、 (略) 管理的实际需求,投标人需要配齐、配全管理不按划线位置停放非机动车所必需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车辆以及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 2、投标人保证提供与采购方要求匹配的服务车辆1辆,驾驶员1人,搬运人岗位3人,一共1辆服务车辆,4名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认真做好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工作,对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小心搬离,轻抬轻放,因工作疏忽或主观故意而致使非机动车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监督,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对搬离车辆做好搬前、上车、入库三项记录,缺一不可。 5、投标人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投标人应组织、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7、投标人必须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各项保障工作(如大型活动、迎检考核等)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管理区域内其他各类服务事项。
服务期限: 2022.7.15-2023.7.14
服务地点: 岱山县高亭城区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傅立宇、乐增禹、韩机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11N*02
二、合同名称: 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0773-2241GNZSFWCS1587
四、项目名称: 2022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岱山县高亭镇蓬园路22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方): 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港码头16号辅楼1号1层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高亭城区非机动车搬离等项目
服务要求: 1、 (略) 管理的实际需求,投标人需要配齐、配全管理不按划线位置停放非机动车所必需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车辆以及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 2、投标人保证提供与采购方要求匹配的服务车辆1辆,驾驶员1人,搬运人岗位3人,一共1辆服务车辆,4名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认真做好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工作,对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小心搬离,轻抬轻放,因工作疏忽或主观故意而致使非机动车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监督,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对搬离车辆做好搬前、上车、入库三项记录,缺一不可。 5、投标人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投标人应组织、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7、投标人必须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各项保障工作(如大型活动、迎检考核等)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管理区域内其他各类服务事项。
服务期限: 2022.7.15-2023.7.14
服务地点: 岱山县高亭城区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傅立宇、乐增禹、韩机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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