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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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15: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万峰、林占春、余恩林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坤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吕:*

一、项目编号:2023-KSXJ010(招标文件编号:2023-KSXJ010)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5层05室A区-60

中标(成交)金额:7.*(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2: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集美区集源路100号集美区商会大厦之201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包1)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包2:厦 (略)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包2)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万峰、林占春、余恩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采购包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不足2000元按2000元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坤水 (略)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联系方式:小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15: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万峰、林占春、余恩林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坤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吕:*

一、项目编号:2023-KSXJ010(招标文件编号:2023-KSXJ010)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5层05室A区-60

中标(成交)金额:7.*(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2: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集美区集源路100号集美区商会大厦之201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包1)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包2:厦 (略)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包2)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万峰、林占春、余恩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采购包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不足2000元按2000元整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坤水 (略)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联系方式:小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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