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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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9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总中标金额 ¥1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士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8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丰庭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

*MA7N12RDX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略) 区2.8万个停车位;清除8处道路标线0.01万平米。合计清除标线2.7165万平米。拆除配套标志牌470块。

见招标文件

合格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日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十、附件

中标公告1

中标公告2

中心城区标线清除 招标文件(暗标 定稿)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9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总中标金额 ¥1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士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17-*
采购单位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

一、项目编号:HB*8

二、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沧县汪家铺乡于庄子村丰庭园小区1号楼1单元101

*MA7N12RDX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清除停车泊位标线项目

(略) 区2.8万个停车位;清除8处道路标线0.01万平米。合计清除标线2.7165万平米。拆除配套标志牌470块。

见招标文件

合格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霞(采购人代表)、潘龙涛(评委主任)、李宝义、李锡兰、王耐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7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日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 (略) 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7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十、附件

中标公告1

中标公告2

中心城区标线清除 招标文件(暗标 定稿)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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