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已完成相关规定流程,经省医保局授权,现对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选规则,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200个品种*个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诉质疑递交要求
1.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对拟中选结果提出申诉或质疑。
2.拟中选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的,拟中选企业公示期内应主动申请降价,其他企业可提出质疑,未按要求联动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3.质疑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时应提供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4.申诉或质疑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或质疑材料(自拟)及相关事实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企业名称+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申诉(质疑)”发送到指定邮箱(*@*63.com)。
5.申诉或质疑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6月20日
普通附件: | 附件: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公示表.pdf |
各相关企业:
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工作已完成相关规定流程,经省医保局授权,现对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选规则,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200个品种*个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诉质疑递交要求
1.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对拟中选结果提出申诉或质疑。
2.拟中选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的,拟中选企业公示期内应主动申请降价,其他企业可提出质疑,未按要求联动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3.质疑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时应提供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4.申诉或质疑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或质疑材料(自拟)及相关事实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企业名称+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申诉(质疑)”发送到指定邮箱(*@*63.com)。
5.申诉或质疑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略)
2024年6月20日
普通附件: | 附件:甘肃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拟中选结果公示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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