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某单位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0:55 |
评审专家名单 | 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嘉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嘉玉* |
一、项目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招标文件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
二、项目名称: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青麦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组或产品名称:01
下浮率(%):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青麦源 (略)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
四、评审结果:
评审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1 | 广东青麦源 (略) | 22.00 |
2 | (略) (略) | 25.00 |
3 | 广东天骏 (略) | 23.00 |
其中, (略) 蓝波旺 (略) (略) (略)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预中标供应商:广东青麦源 (略) ,投标下浮率22.00%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七、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八、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联系方式:黄嘉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嘉玉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0:55 |
评审专家名单 | 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嘉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嘉玉* |
一、项目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招标文件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
二、项目名称: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青麦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组或产品名称:01
下浮率(%):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青麦源 (略)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 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某部社会化保障点餐餐厅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024-ZBQWBZ-F1002/*-0418
四、评审结果:
评审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1 | 广东青麦源 (略) | 22.00 |
2 | (略) (略) | 25.00 |
3 | 广东天骏 (略) | 23.00 |
其中, (略) 蓝波旺 (略) (略) (略)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预中标供应商:广东青麦源 (略) ,投标下浮率22.00%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柯金芸、胡丽薇、黄佳、曹晓丽、张敦辉
七、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八、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联系方式:黄嘉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嘉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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