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624破2号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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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1624破2号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2023)豫民辖73号 (略) (略) (略) (2023)豫16破申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刘东伟等人与被申请人 (略) 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接收并立案, (略) 进行审理,贵院于2023年5月4日作出(2023)豫1624破2号决定,指定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的管理人。管理人经报沈 (略) ,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2010年06月2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3,住所地为沈丘县槐店镇沙南产业集聚区南段,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家具、木材、板材、木制品、工艺品、装修装饰材料;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林木种植、销售;购销:原木、木材(凭木材经营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雷锋,股东为孙雷锋出资1200万元,持股60%;股东为张丽娜出资800万元,持股40%。
二、工作内容
1.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即2023年3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内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评估的业绩资料,如评估合同、评估报告摘要等;
3.拟指派参与本破产清算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的简介、资质证书;
4.就本案拟定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进度等;
5.就本案拟定的报价方案;
6.承诺书。
申报机构可将申报材料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并邮寄一份报名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
五、申报地址
报名地址: (略) 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5层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电话:*
邮箱:*@*elg.cn
六、承诺事项
1.申报单位承诺,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2.申报单位承诺,申报单位及从业人员近三年遵守法律,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处罚;
3.电报单位承诺一旦被选为本案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3日内成立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专班,保证至少有2名注册评估师驻场工作;
4.申报单位承诺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5.申报单位承诺,被选定为评估机构后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6.申报单位承诺,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
七、评选标准
管理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本案评估机构、次高者为本案备选机构。
八、评估费用及支付
目前债务人账户现金余额不足,无法预支相关评估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一并支付。
九、其他
1.管理人会于报名截止日次日通知选聘入选评估机构,对参与选聘但未选中的不再另行通知,材料不再退还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3年5月24日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2023)豫民辖73号 (略) (略) (略) (2023)豫16破申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刘东伟等人与被申请人 (略) 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接收并立案, (略) 进行审理,贵院于2023年5月4日作出(2023)豫1624破2号决定,指定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的管理人。管理人经报沈 (略) ,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2010年06月2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3,住所地为沈丘县槐店镇沙南产业集聚区南段,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家具、木材、板材、木制品、工艺品、装修装饰材料;企业自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林木种植、销售;购销:原木、木材(凭木材经营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雷锋,股东为孙雷锋出资1200万元,持股60%;股东为张丽娜出资800万元,持股40%。
二、工作内容
1.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即2023年3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内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参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评估的业绩资料,如评估合同、评估报告摘要等;
3.拟指派参与本破产清算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的简介、资质证书;
4.就本案拟定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工作进度等;
5.就本案拟定的报价方案;
6.承诺书。
申报机构可将申报材料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并邮寄一份报名材料。
四、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
五、申报地址
报名地址: (略) 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正商博雅广场4号楼5层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
电话:*
邮箱:*@*elg.cn
六、承诺事项
1.申报单位承诺,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2.申报单位承诺,申报单位及从业人员近三年遵守法律,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处罚;
3.电报单位承诺一旦被选为本案的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3日内成立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专班,保证至少有2名注册评估师驻场工作;
4.申报单位承诺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要求,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5.申报单位承诺,被选定为评估机构后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6.申报单位承诺,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
七、评选标准
管理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和报价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为本案评估机构、次高者为本案备选机构。
八、评估费用及支付
目前债务人账户现金余额不足,无法预支相关评估费用,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一并支付。
九、其他
1.管理人会于报名截止日次日通知选聘入选评估机构,对参与选聘但未选中的不再另行通知,材料不再退还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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