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课桌椅采购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3〕36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课桌椅采购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3〕360号
桂政采函〔2023〕360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大塘村东坡3队工业园10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国阳阳
委托代理人:翁坚
我中心2023年11月3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课桌椅采购(GXZC2023-G1-*-CGZX)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项:本项目样品递交签到表上显示王艳华代表中标供应商 (略) 递交样品,黄仕国代表投标人广西浩瀚 (略) 递交样品,两人系同一单位广西浩瀚 (略) 的管理人员,上述两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情况。质疑人请求取消 (略) 的中标资格。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关于质疑事项:经本中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广西浩瀚 (略) 的主要人员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为黄仕国,监事为王艳华。
(略) 对授权王艳华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并无异议。当事人王艳华称她于2021年10月已从广西浩瀚 (略) 离职,至于广西浩瀚 (略) 没有去变更监事职务,跟她本人无关。
(略) 提供了王艳华从广西浩瀚 (略) 离职的离职报告、王艳华入职 (略) 的入职申请、王艳华与 (略) 签订的员工劳动合同、 (略) 为王艳华缴纳个人社保证明。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桂政采函〔2023〕360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西乡塘区大塘村东坡3队工业园10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国阳阳
委托代理人:翁坚
我中心2023年11月3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课桌椅采购(GXZC2023-G1-*-CGZX)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项:本项目样品递交签到表上显示王艳华代表中标供应商 (略) 递交样品,黄仕国代表投标人广西浩瀚 (略) 递交样品,两人系同一单位广西浩瀚 (略) 的管理人员,上述两公司存在围标串标情况。质疑人请求取消 (略) 的中标资格。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关于质疑事项:经本中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广西浩瀚 (略) 的主要人员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为黄仕国,监事为王艳华。
(略) 对授权王艳华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并无异议。当事人王艳华称她于2021年10月已从广西浩瀚 (略) 离职,至于广西浩瀚 (略) 没有去变更监事职务,跟她本人无关。
(略) 提供了王艳华从广西浩瀚 (略) 离职的离职报告、王艳华入职 (略) 的入职申请、王艳华与 (略) 签订的员工劳动合同、 (略) 为王艳华缴纳个人社保证明。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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