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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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农 (略) (略) 建设,充分发 (略) 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提 (略) 适应市场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 (略) 项目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一、支持对象

  优先支持2021年及之前评定未得到补助的国家级和省 (略) (略) ,可用于补助市级和县 (略) (略) 。监测不合格重新申报 (略) (略) 不在此次补助范围。(优先支持对象具体名单如附件1)

  二、项目要求

  1.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 (略) 水平,推动全县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体指标如下:

  数量指标:扶 (略) (略) 3个。

  质量指标:无生产质量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时效指标:项目在2021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经济指标: (略) 成员人均收入增长超过1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品一标认证完成1个以上。

  服务满意度指标: (略) 成员满意度90%以上。

  2.建设内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创建;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组织或参加培训等。

  3.补助标准和方式。国家级 (略) (略) 每个补助30万元,市、 (略) (略) 每个补助10万元,共计70万元。每个项目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10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4.申报及拨付资金。符合项目建设有关主体自愿申报,由 (略) 、 (略) 研究确定后,项目单位拟定资金使用清单,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建设主体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有效验收报告。 (略) 根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按规定拨付 (略) 。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编报。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按照《2022 (略) 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2)认真编报,各乡(镇) (略) 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推荐上报(附件3)到 (略) 农村合 (略) 。

  2.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送达 (略) (略) 。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县农村合 (略) ,联系人:曾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3.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设立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建宁 (略)

  2022年7月7日

  为支持农 (略) (略) 建设,充分发 (略) 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提 (略) 适应市场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 (略) )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 (略) 项目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一、支持对象

  优先支持2021年及之前评定未得到补助的国家级和省 (略) (略) ,可用于补助市级和县 (略) (略) 。监测不合格重新申报 (略) (略) 不在此次补助范围。(优先支持对象具体名单如附件1)

  二、项目要求

  1.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 (略) 水平,推动全县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体指标如下:

  数量指标:扶 (略) (略) 3个。

  质量指标:无生产质量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时效指标:项目在2021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经济指标: (略) 成员人均收入增长超过1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品一标认证完成1个以上。

  服务满意度指标: (略) 成员满意度90%以上。

  2.建设内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创建;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组织或参加培训等。

  3.补助标准和方式。国家级 (略) (略) 每个补助30万元,市、 (略) (略) 每个补助10万元,共计70万元。每个项目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10万元,补助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4.申报及拨付资金。符合项目建设有关主体自愿申报,由 (略) 、 (略) 研究确定后,项目单位拟定资金使用清单,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建设主体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有效验收报告。 (略) 根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按规定拨付 (略) 。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编报。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按照《2022 (略) 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2)认真编报,各乡(镇) (略) 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推荐上报(附件3)到 (略) 农村合 (略) 。

  2.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应于2022年7月15日前送达 (略) (略) 。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县农村合 (略) ,联系人:曾琴,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3.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设立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资金归还原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建宁 (略)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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