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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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效

(一)以深化改革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质。今年以来,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实施“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工程,内部共享用地批准数据、测绘数据、规划核实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等,让办证更便捷。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少跑快跑,争取实现“就近跑”、“零次跑”。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企业不动产登记材料,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VIP服务制,落实一窗受理、一件材料、一天办结,专人接待、专人受理、专人发件、跟踪反馈等闭环服务体系,2022年已办理企业不动产登记884宗,抵押登记480宗;完成了杭绍台高铁天台段不动产权证办理,颁发了全国第一本民营铁路不动产证书,获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日报点赞。二是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审批”网上办理新模式,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由各大银行服务网点直接受理,后台推送数据审批,实现了企业、群众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零跑腿”。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上线不动产登记新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全线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转移登记使用电子签名,线上可直接办理,真正做到“不见面”办理。2022年以来已办理网办业务12722宗。四是给二手房交易上一道安全锁。为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自2022年8月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制度,受到群众好评,至今已办理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289宗。五是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公证”共享协作机制,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全网办、无纸化”,提升群众、企业的办事便捷度。推进“综合测绘”改革,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完成天地图数据更新工作。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法制提前介入,议案制度和局党委集体讨论制度,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提高综合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使重大执法决定更为公平公正。本单位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2022年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和林业违法案件51件,无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3.创新行政执法制度。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制定了非法占用土地、无证采矿、森林防火期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等3项高频事项的执法指引,指导本系统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对8项执法事项的首次轻微违法实施违法告知承诺,自行纠正后,不予行政处罚。开展数字监管,“林长智治管理平台” (略) 自然资源厅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 (略) 域空间数字化平台,启用“耕保智治”和“天巡地查”系统,开展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建立“田长制”、“林长制”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做到发现一宗、处置到位一宗。制定2022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房地产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抽查计划,做到重点事项重点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不动产登记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方面信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依托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6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7件。

(二)以建章立制为保障,深入推进部门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必要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听证制度,2022年对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2次,严格按照听证程序执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或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022年度共审查了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

3.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天台县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增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合同纠纷,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共同做好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三)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按《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及案件信息交互制度》规定执行,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对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落实相关科室负责人收集证据材料,并由政策法规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启动案件的自行化解工作,采取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化解。做到每个案件责任到人,化解措施到位,多举措施多渠道与原告协调,效果明显。2022年度被诉案件共22件,17件经化解后当事人自行撤诉,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率77.3%。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全面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和代理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5次行政诉讼案件开庭,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主动适应新变化,扎实有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2.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照新实施的《 (略) 土地征收程序》,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进一步健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机制。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制定了《天台县重大山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履行行政争议调处职责,依法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山林纠纷调处、采矿权和探矿权权属争议纠纷调处等工作,强化解决相关民事纠纷功能。

3.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衔接,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22年来,共受理信访件667件(网上投诉34件,来信来访43件,来电590件),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交办的53件信访积案都已全部“清零”。

(四)以服务中心为导向,加强法治政府宣传

1.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制定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突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全面学法治思想。突出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2022年制定了《“青苗培育计划”干部培训实施方案》,对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共43人进行为期一年的综合业务培训。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理论业务培训、实践调研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的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都 (略) 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学总书记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新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新森林法等。同时通过“学台(掌上执法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与综合执法局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联动。挂牌成立天台县公安局驻县自然资源局警务室,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耕地、保护林业资源。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一是及时梳理本部门划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厘清本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边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同时对执法部门要求配合联动的案件予以及时回复。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能。通过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证据共享等,快速处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监管。熟悉应用“耕保智治”和“天巡地查”系统,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促进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制定全系统2023年学法及培训计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工程”,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日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效

(一)以深化改革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最多跑一次”改革扩面提质。今年以来,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实施“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工程,内部共享用地批准数据、测绘数据、规划核实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等,让办证更便捷。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少跑快跑,争取实现“就近跑”、“零次跑”。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企业不动产登记材料,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VIP服务制,落实一窗受理、一件材料、一天办结,专人接待、专人受理、专人发件、跟踪反馈等闭环服务体系,2022年已办理企业不动产登记884宗,抵押登记480宗;完成了杭绍台高铁天台段不动产权证办理,颁发了全国第一本民营铁路不动产证书,获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日报点赞。二是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审批”网上办理新模式,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由各大银行服务网点直接受理,后台推送数据审批,实现了企业、群众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零跑腿”。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上线不动产登记新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全线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转移登记使用电子签名,线上可直接办理,真正做到“不见面”办理。2022年以来已办理网办业务12722宗。四是给二手房交易上一道安全锁。为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自2022年8月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制度,受到群众好评,至今已办理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289宗。五是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公证”共享协作机制,实现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全网办、无纸化”,提升群众、企业的办事便捷度。推进“综合测绘”改革,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完成天地图数据更新工作。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法制提前介入,议案制度和局党委集体讨论制度,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提高综合执法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使重大执法决定更为公平公正。本单位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2022年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和林业违法案件51件,无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3.创新行政执法制度。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制定了非法占用土地、无证采矿、森林防火期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等3项高频事项的执法指引,指导本系统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对8项执法事项的首次轻微违法实施违法告知承诺,自行纠正后,不予行政处罚。开展数字监管,“林长智治管理平台” (略) 自然资源厅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 (略) 域空间数字化平台,启用“耕保智治”和“天巡地查”系统,开展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建立“田长制”、“林长制”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做到发现一宗、处置到位一宗。制定2022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房地产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抽查计划,做到重点事项重点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不动产登记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方面信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依托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6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7件。

(二)以建章立制为保障,深入推进部门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必要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听证制度,2022年对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2次,严格按照听证程序执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或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022年度共审查了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

3.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天台县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增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合同纠纷,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共同做好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三)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按《行政诉讼人大e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及案件信息交互制度》规定执行,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对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落实相关科室负责人收集证据材料,并由政策法规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启动案件的自行化解工作,采取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化解。做到每个案件责任到人,化解措施到位,多举措施多渠道与原告协调,效果明显。2022年度被诉案件共22件,17件经化解后当事人自行撤诉,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率77.3%。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全面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和代理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5次行政诉讼案件开庭,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主动适应新变化,扎实有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2.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按照新实施的《 (略) 土地征收程序》,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进一步健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机制。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制定了《天台县重大山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履行行政争议调处职责,依法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山林纠纷调处、采矿权和探矿权权属争议纠纷调处等工作,强化解决相关民事纠纷功能。

3.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衔接,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22年来,共受理信访件667件(网上投诉34件,来信来访43件,来电590件),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交办的53件信访积案都已全部“清零”。

(四)以服务中心为导向,加强法治政府宣传

1.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制定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突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全面学法治思想。突出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2022年制定了《“青苗培育计划”干部培训实施方案》,对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共43人进行为期一年的综合业务培训。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理论业务培训、实践调研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的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都 (略) 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学总书记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新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新森林法等。同时通过“学台(掌上执法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与综合执法局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联动。挂牌成立天台县公安局驻县自然资源局警务室,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耕地、保护林业资源。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一是及时梳理本部门划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厘清本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边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同时对执法部门要求配合联动的案件予以及时回复。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能。通过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证据共享等,快速处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推进数字化监管。熟悉应用“耕保智治”和“天巡地查”系统,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促进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制定全系统2023年学法及培训计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工程”,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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